既然王家如此富有,好心救济救济我,应该不会是什么问题吧?
院墙不怎么高,我提气纵身,一跳便入了院。
这一夜,我并未下手,在高高低低屋脊上飞奔,绕着王府撒欢般地跑了三四圈。
用行话来说,这叫踩点。
等到四更梆子响的时候,我已经轻松摸回了客栈,回房前,还特意去隔壁天字二号房窥了一窥。
不知方迤行白日去了哪里,现下房里一片黑,床上的人已歇下,睡熟后细不可查的呼吸均匀有致。
漆黑夜色中听着那种熟悉的调调,我突然觉得心里好软,好软好软,不自觉就在方迤行的窗边呆得久了些。
不用听声,不用看人,或许只是一个剪影,只是呼吸的声音和频率,都可以让我准确地辨认出方迤行。
他是除了老丐以外,陪在我身边最久的人。
而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他产生了师徒之外的感情?
后来两三日,我依旧天天去早点铺子报道,在与“豆花西施”打太极的前提下,顺便从彻夜执勤的衙役口中收点风声,以便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每每到了中午前后,才磨磨蹭蹭回客栈。
这日晌午,等了半天都不见方迤行人影,我再三思忖觉得最近对他关心太少,当下一拍桌子就出了门。
我想,我大概知道他在哪里。
对于曾经做过乞丐的经历,施姑娘我本人是十分无所谓,但方迤行却刚刚相反。
无论过了多久,无论去到哪里,他似乎总忘不了当初那些死去的小伙伴,也正是为什么,我们以往每到一个城镇,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用到身上大部分银钱换取口粮,找到无家可归的乞丐聚集地去施善。
也只有这种时候,方迤行漆黑剔透的眼中,会有一种火烧般的光亮。
说到底,初遇那时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我多少有种亏欠他的感觉,既然方迤行喜欢行善,既然如此做他内心能够安宁些,我便也就由着他了。
正午时分,我兴致勃勃地出门小捞了一笔,先去包子铺吃了一溜够,完后拍着饱胀的肚皮,又买下整整一大蒸屉,足足十多人份的肉包子,直叫老板笑弯了眼。
竹笼收了一吊钱的押金,我答应老板下午用完后再给他送回。
搬着沉甸甸的蒸笼,我往记忆中的老地方走去,而方迤行,果然就在北城的乞儿街上。
我去的时候,他还是一身青衣道服,头上束着白玉冠缀了青帛带,帛带随风轻扬,说不出的意气风发。他坐在一群穿得破破烂烂、但面色还算红润的小屁孩中间,说说笑笑着什么,眉眼俊朗清秀,十分温柔,以至于有些胆子大的,听到兴奋之处还会伸手去扯他的袖角。
他这几日白天都不在客栈,大概都将时间耗在这里了吧?
我吃力搬着大蒸屉,难免脚步声大,众人闻声看来,嬉笑戛然而止。
我猜想,看足足有半大孩子那么高的竹蒸屉下长出一双腿,带着勾人馋虫的香气自发走到乞儿街,的确是很诡异的事。
我从笼屉后探出头来,挂着笑向他求助,“迤行,快来帮帮为师。”
在方迤行反应过来前,已有几个胆大的孩子循着香味围了过来,一个两个欢脱地绕着我转圈站定,整齐划一搭上了手。
因为他们直勾勾盯着蒸笼的馋猫样十分可爱,我便不自觉笑了出来。
年纪大一些的丫头明显懂事些,听到我笑,不知是好是坏,当即狠敲了身旁男童一记,凶道,“臭小子,皮痒了是吧?给我像点规矩!”又赶紧转头对我讨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