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三十个不同的国家后,我又回到了HK。

把旅行见闻整理出版后,出版社打来电话,很委婉地告诉我,这本书的销量还好,但大部分都是喜欢我歌词的那些粉丝买的,知名度并没有很高。

写歌词其实与写不同,我做填词的那些年,成名快,一是靠着艺人的知名度,二就是给我接到的曲子都是非常精致的好曲子。

很恰好的,这时素清打来电话,问我要不要帮她出十周年纪念专辑。

这年她已经唱了三百多首歌,拿奖无数,演唱会场场爆满,成了名符其实的歌后。

纪念专辑的歌词都是我填的,这次要做一些修改,因为我是个完美主义者。

接了这个case,很快就重新炒热了我的名字和我的书,而我其实并没有做过那么多改动。

写作有时是一种情绪,这时的我,突然惊觉,我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专辑开始发售时,我和素清一起参加了她的十周年访谈。

这是我几年来第一次见她,之前即使改歌词,我也没有见她。

这时再见她,显得雍容了许多,气度非凡,然而于我来说,已经非常陌生。

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她的画面,坐在钢琴后面,弹着那首忧愁的曲子,那时她比现在瘦很多,纤细得仿佛一把就能揽在怀里。

当时我还不知道她就是我大名鼎鼎的大嫂,我只知道我遇到了一个不错的女孩子,干净,腼腆,小心翼翼。

现在她已经可以自如地应付访谈,学会在敏感问题上面装傻绕弯子,非常老辣。倒是我略显尴尬,主持人很活泼,跟我们玩牌,神神叨叨地做心理测试,她抽了张Q,我抓到了小王。

结束之后,素清对我说:“你哥哥很想你,有空来家里坐坐。”

我没想到自己会如此自然:“最近忙过了就会去,替我跟他问好。”

其实这会儿,我们都离得不远,开车大概一小时就能见到我哥。

然而我没办法见他。

我已经不再恨他,可我没办法见他。

她点头,又笑着问我:“要一起去吃夜宵吗?”

我尽量让自己的拒绝看起来有好一点:“倒是很想去,但真不巧,我走之前忘了留狗粮给我的狗。”

她似乎被我转移了话题:“你养狗了?”

“嗯。”我养了一条拉布拉多,因为我时常昏倒,医生就送了我一条经过训练的狗,我的狗会叼着灌着糖水的奶瓶喂我,会拨医生的电话,会对着电话那端汪汪叫,叫三声就是我昏倒了。

最后我没有跟素清一起吃饭,来时没有开车,走时也没有拦车。

我自己在街上走着,HK是个不夜城,这会儿也是灯火通明,倒映在天空中,为夜幕中沉沉的乌云点缀了点点繁星。

此时正值圣诞节,广场上八十八米高的圣诞树上挂满了礼物和灯。下面有女学生们捧着词谱唱圣歌。

旁边有长椅,我在那边坐了一会儿,接到医生的电话,她有点生气,问我:“你在哪里?怎么不在家?”

“这么晚干嘛来我家?”

“送圣诞礼物给你。”她气鼓鼓地说:“你不是跟你喜欢的女孩子见面了,要不要我陪你聊天啊?”

“不要了。”我说:“我想自己呆一会儿。”

“那我在门口等你。”

“你回去吧……”

“就在门口等你。”她说完,挂上了电话。

医生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女人,整天很快乐很开心,所以我想她等一下应该就走了,于是没有动弹。

安静了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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