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秦朗怂了,什么霸道总裁,强娶豪夺的事对着苏小可真真是干不出来。
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摸着苏小可的头,心虚的看了眼一边的沈之文道:“想起一件事,一时激动。”
沈之文问道:“什么事?”
“那边开了一片的花,挺漂亮的。”秦朗没说谎,那边是开了一片花,不过就是些普通的黄色小花,何来漂亮这一说。
“那我去看看。”苏小可有着孩子般的新鲜,“沈大哥,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烧火,你去吧。”沈之文微微笑了下,“给我带一束回来。”
好多天不见,苏小可觉得沈之文对她好多了,比如现在他让她带束回来,放在以前肯定是送他也不会要。
就这一点点的改变让苏小可高兴得不得了,小跑着哼着歌去采花。
真是个孩子,秦朗心里想,一点点甜头都高兴成这样,真在一起了岂不是要飞上天。
一个成年人怎能这么容易满足。
可怜的秦大少爷已然忘了,自己刚刚因为她疼的差点掉眼泪,而掐灭了自己计划好的兽行。
当局者迷,多是看不到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异。
“你说小可是不是太像小孩子了?”秦朗没话找话说,来遮挡刚刚的鲁莽。
“好像是这样。”沈之文往土灶里加了根柴。
漫不经心的样,让人生烦。现在,秦朗看他那都不顺眼。
与其这样憋屈着不如把话说明白。
“我想好了,我要追小可,你要是不喜欢她,说清楚,我来接手。”
沈之文定定的看着他,过了会道:“不以结婚为目地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他秦朗花心大少一个,别图一时新鲜来玩弄一个小姑娘了。
沈之文深沉的看着他,好似在说,秦朗你就是这样一个人。
秦朗以往的‘战绩’他确实是这样的人,换女朋友如同换衣服,长的从来没超过半年。他从来不觉得自己花心,只不过两人性格不合而已。现在,他愿意为这个姑娘改变自己的性格来和她相处。可为什么沈之文就不信了?
“我是以结婚为目地的。”秦朗沉声道。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飘。”沈之文攒了二十多年的毒舌都用在今天了。
“我不是那样的人。”秦朗愤恨,如果一个人的过往能代表他的一生,这也太过武断。
“那你是什么样的人?秦叔叔那样的人?”谁都知道,秦朗的父亲是多么风流的人,他结婚三十多年,绯闻从未间断过。唯一庆幸的是没给秦朗领回个弟弟或者妹妹什么的,因为这他母亲忍着。
“我父亲他是他,我是我,我不是他。”秦朗像个毛头小子,坚定的表明白场。
沈之文掀开锅盖,看看里面的水开了没有,水还没开,锅内起了一层水气泡。
他盖上锅盖,拿着勺子在上面敲了两下道:“我信你喜欢她是真心的,可是你每次喜欢一个人,那次不是真心的?这种真心又能持续多久,一年,两年,三年,四年,还是十年?你也不能保证是多少年对吧,你厌她的时候她又会怎样?”
沈之文理智的让人心生寒意,秦朗这会总算明白了沈之文为什么那么作了。
不是不喜欢,是不敢去爱。
秦朗在沈之文的这种理伦中深深不能自拔,颓废的如同斗败的公鸡,生出了几分沈之文的想法。
谁能保证那种喜欢是多少年?不知是多少年,还不如不爱。
两人不再说话,一个烧火,一个坐在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