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万世随着苟能走了,夏目却没听话的回去看店。

孟巽知道自己无力阻止,但仍然拉着她的衣袖极力劝道:“小目,老板安排了咱俩看店的,你不可以乱跑。”

夏目丢过一个白眼,气直气壮地说道:“有巽哥看店就行了,我去打探打探就回来。”

所谓的打探,孟巽知道,其实是偷听。

孟巽嘴角微抽,死拽着夏目的衣袖,摇头说道:“不行不行,小目,那可是衙门,不是你想去就去、想出就出的地方。若你非得去,我也要去。”两个人也有照应,至少遇上什么突发事件,他也好保护她。

“你?”夏目侧目睨着孟巽,嘴角不经意地撇了下,说道:“巽哥还是留下看店罢,若老板中途回来看店门锁着,一定会大发雷霆的。”

她的轻蔑让孟巽心里很不是滋味。

老板回来,只见他在,让他怎么解释?

孟巽在心里暗想了遍如果会发生的事,末了额角顿紧,头皮发麻。他直摇头,拼死拼活地阻止道:“不行,小目不许离开,要不然我也一起去。”

选择就两个,不带他去,她也甭想走。

通常情况下孟巽不会这么死缠烂打,夏目知道一旦他认了真,那就是板上定钉的事。

夏目沉默了两秒,抬眼睨着孟巽,却觉眼前高她半个头且大她两岁的男子,就如同大型犬般,此时还是耷拉着耳朵垂着尾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噗……”夏目捂嘴轻笑,在孟巽不解的目光里说道:“既然巽哥也去,那就把店门锁上罢。”

听了此言,孟巽乐滋滋的快步回店拿锁,却不知门前的夏目脸上微显扭曲。

那是憋笑憋的。

在夏目的眼里看来,孟巽就是一条大型犬,高兴的时候还会摇头摆尾。

万世是和苟捕头去衙门,二人多半都不会坐轿雇车,所以夏目也破天荒的主动要求走路。

不过他们刚离开万事屋那条街,就被人潮给堵住。

“巽哥,前面是什么事,如此热闹?”

孟巽个头高一些,他举目望了望,答道:“好像是迎亲队伍在前面路过。”

他说完便听一旁同样凑热闹的路人说道:“那是叶家嫁女。”说着他撇撇嘴又道:“也不能算是嫁,准确的说应该叫入赘才对。”

他这么一说,身边顿时热闹了起来。

“对啊,我听说是叶家的小姐瞧上了那个穷小子,他俩还是费了好大一番劲儿才有今天的。”

“再有今天呢,那也是入赘好不好?真是丢了咱们爷们儿的脸。”

“也不能这么说罢……”

“那不然?听说那个穷小子曾经有……”

“行了行了,你想得罪叶家不成?”

此番言论,让夏目孟巽听后对视了一眼。他俩很理解那些不平不忿的人,是带着何种情绪来评论此事的。男方入赘女方,在永享国来说,对于男方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人潮里,看热闹的人还是多数,不论那些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却是很有效的压断了大街阻止了想从此处路过的人们。

在等待的时间里,夏目随意的扫过一张张陌生却露出差不多表情的面孔,唯有一个熟悉且表情不同的面容让她的瞳仁微缩了下。

咦?她怎么也在?她的家与此处隔着三条街……

夏目转头戳了孟巽手臂一下,冲着看到熟人的方向指去,那个人却早就没了影踪。

“怎么了?小目。”孟巽顺着夏目僵在半空的手瞧去,没瞧出个什么名堂出来。他侧过头对她问道:“是不是等得急了?不如我们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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