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初云,一定有什么辨识之法吧?”
林初云想了想,道:“那五年以上的血玲珑对新鲜人血特别敏感,若是人身上能不停有鲜血流出,定能将它引出。”
萧醉风道:“如此的话,我只要在身上割个口子就行了。”
秋十六脸色惨白,道:“若是一时引不来呢?岂不是要让血不停地流?”
萧醉风道:“十六儿你放心,我血多得很。”
“你住嘴!”这几人自从认识秋十六以来,她就算是教训人,也是一套一套的,从未见她如此声俱厉地说过话,不由得都呆住了。
“十六儿你别气坏了身子。”萧醉风唯唯道。
秋十六道:“我这身子不好,你会怕我气坏了身子。你那身子难道就是铁做的不成!”
“嫂子你先别激动,事情并非如此,我这里有一种银针,针尾做成球状,中间透空,每日只需一次取满一针血,可保那血不凝固,血腥之气自会从针尖散发出来。”
“我就说没事吧,十六儿你看,初云说每日只取一次就行了。”
秋十六仍是不放心,道:“妹妹,你先把那银针给我瞧瞧。”
林初云取出那银针,秋十六接过一看,只果如她所言,针尾做成了个大拇指般的小球,成半透明状,她把那银针又拿到窗边仔细地看,忽然用针尖在自己手腕部一扎,那小球很快变成红色。三人没想到她会如此,又有一段距离,竟不及阻止。
秋十六把银针拔出道:“妹妹,不是我不信你,我总得试一试。”
林初云为她止了血道:“嫂子,我岂会怪你,若是我,恐怕也会如此做吧。”
秋十六道:“相公,都这么多年了,也不赶这一天两天,等我看了这血到底凝不凝,你再走也不迟。”
萧醉风道:“十六儿你说什么都好。”
林初云道:“大哥走时带上信鸽,找到了血玲珑,马上就飞鸽传书回来,我们也好放心。”
萧醉风道:“好。”
秋十六自从与萧醉风成亲以来,萧醉风从未单独出这么远的门,虽然明知他武艺高强,少有敌手,但一想到萧醉风那什么都无所谓的性子,放心不下,担心他在外面吃了亏。再三地叮嘱,最后,又把要注意的事项写了张纸放到包袱里。
她把行李收拾了一次又一次,总怕有什么遗漏,萧醉风见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拿条丝巾,一会儿又拿件外衣,甚至还拿着披风往包袱里塞,忍不住道:“十六儿,现在都是夏天了,又不冷,披风就用不着了吧。”
秋十六叹了口气,走到他身边:“相公,你这回去苗疆,先别管能不能找得到血玲珑,最紧要的是一定要平安无事,不然,不然——”
萧醉风道:“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平安回来见你。”
秋十六抱着他的腰:“相公,你可要记得,十六儿天天都在想着你,念着你,盼着你,你可要快些回来。”
萧醉风捧起她的脸,亲了亲:“我自然也是天天都会想着你,念着你,我一定会快些回来的。”
第二日黄昏,萧醉风动身去了贵州,快入苗疆时,把马寄在客栈之中,一个人了莽莽苗疆。
萧醉风心思单纯,却并非呆傻,为了秋十六的毒,他也是非常之能琢磨的,他认为只那么一针血,腥气飘得不远,若附近根本没有血玲珑,远方的血玲珑又闻不到,那岂不是就捉不到那血玲珑了?于是,他第一日先找人问了哪里的血玲珑最多,又找了些未吸过人血的血玲珑来看过,认清楚了长相。第二日,他在小腿处割了个伤口,沿着那血玲珑出没的地方转了一圈。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