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清爽的衣服。

卫英用药酒擦了擦扭伤的脚,已经可以正常行走了。

于谦本来就是书声,穿了长衫,更加是书生气十足,可卫英一穿这长袍,居然也是英气逼人,只不过多了一丝的野性。

两个人走出房间,于母已经准备好了酒菜。

农家饭菜很简单,一盆米饭,四五个鸡蛋,两盘青菜,然后是一条咸鱼,于母为了表示感谢,特地杀了一只老母鸡炖汤。

于谦的家里本来还算不错,但由于于谦要考取功名,所以平时生活很清苦,用于谦的话来说,那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于谦不喜欢那种享受,他要时时刻刻的提醒自己,勉励自己。

“粗茶淡饭!还望卫兄不要见怪!”于谦客气道。

卫英摆摆手,“于兄客气了,这已经很好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了,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已经很高心了。”

两人寒暄了几句,便开始大口的吃喝起来。

两人都是胸怀豪气的少年,自然没有那么多的规矩,而且都经过了一番恶斗,体力消耗巨大,腹中早已空空如也。

而卫英的那几个馒头,早就让两个人在路上混合着老虎的血液吃进了肚子。

此时饭菜上桌,自然是胃口大开,没过多久,桌子上的饭菜便被一扫而空。

于母收拾着桌子,于谦则是带着卫英去了自己的书斋。

一推开房门,一阵书香之气扑面而来。

走进房中,于谦对着正中央的一幅画像拱手行礼,跪拜上香。

卫英走进去一看,发现画像上是一个武将,画像的左上角写着三个字“文天祥”,画像的右下角是十六个清秀的毛笔字,“殉国忘身,舍生取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

卫英诧异道,“于兄为何如此膜拜文将军。”

于谦闻言,立刻郑重的说道,“文将军为国为民,宁死不降,此等气节,我于谦钦佩不已。我恨不能早生两百年,与文将军一起征战沙场,从容就死。文将军虽然已经过去百年,但是,我于谦宁愿做今世的文将军,我要和他一样,为这个国家,为这天下的百姓,创造一个太平盛世。”

卫英闻言,整了整服饰,拱手道,“于兄高义,我卫英自愧不如。”

卫英他也是一个有血性的热血男儿,征战沙场,扫除边患,这也是他曾经的梦想。

如果没有锦衣卫的陷害,过不了几年,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大同参军,在金戈铁马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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