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端抽了抽鼻子,叹了句真香。
闫思弦问:“你想吃?”
吴端盯着那卖啤酒的小摊,问道:“你酒量好吗?”
“干嘛突然问这个?”
“就……随便问问,上次聚餐你好像只喝了点。”
闫思弦耸耸肩,“所以喽,酒量差,酒品还不好,据说干过喝醉酒满大街撒钱的事儿。”
吴端:“……”
崇岭市不大,两人很快找到了案宗上记录的地址。
那是位于老城区的套平房,坐北朝南,独门独院。论是门环,还是屋顶的瓦片,都给人深深的沧桑感。若是在旅游城市,这样的建筑兴许还会圈起来,做为旅游景点售票收费。
吴端不由多看了几眼那油漆斑驳的木头院门,随着现代化城市建设,这样的建筑真是越来越少了。
吴端敲门,总共敲了三次,每次时隔十几秒。
敲完三次,屋里没有任何反应。
两人对视眼。
闫思弦秒懂了吴端的意思,低声道:“真要进去?”
吴端边观察周围,寻找着左邻右舍的视线死角,边道:“敌人都欺负到我老娘头上了,我就用点非常手段吧。”
说着,他已摸到了院墙侧面。
那是条狭长的巷子,没有路灯,没有监控,两面都是高高的院墙,左手边就是李天行家。
闫思弦望着那近三米高的院墙,默默蹲下了身。
“踩吧。”
吴端看着他身上那件人模狗样款定制衬衣,问道:“要不你踩我?”
闫思弦:“少废话。”
“哎哎哎。”吴端踩上了他的后背。
闫思弦:为什么总觉得这货刚才只是客气下?
“站稳,我要起来了。”
不得不说,闫思弦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过硬的,十分平稳地将吴端送到了合适的高度。
手攀上墙檐,吴端个引体向上,便将自己提了上去。
他骑在墙上,尽量压低身体,观察了下院子,确定没有危险,便弯腰伸手。
闫思弦个助跑,以腿蹬墙,高高跃起,吴端精准地抓住了他的手腕——他手上有伤,所以吴端并不敢抓他的手。
借助闫思弦跳起的惯性,吴端只用了下寸劲,便将他捞上了墙头。
闫思弦刚坐稳,吴端便焦急地问道:“手怎么样?”
“没事,走吧,下去。”闫思弦率先跳进了院子。
院子总共两进,搁在旧社会,也算个大户人家了。
吴端低声道:“看来那个被绑架的华侨出国前家底就很殷实了,怪不得,那个年代能留洋念大学,不简单啊。”
闫思弦赞同道:“收养孩子给自家小孩当伴读,也是大户人家才干得出来的事儿啊,李天行不就是华侨的伴读吗。只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没跟华侨块去美国读大学。”
“费用太贵?”吴端问道。
闫思弦摇头,没再说话,因为两人已了空人的前厅。
前厅门没锁,两人首先注意到的便是地上的陶瓷碎片——桌上有只茶碗,另只则已经摔碎在地。
出于痕检的职业习惯,吴端蹲下身仔细观察着。
“看这个。”
他以衣角垫在手前,伸手捏起了块陶瓷碎片。
“血!”
已经凝固的血迹在白花花的瓷片上,格外明显。
地上也有血迹,亦是凝固的,已经发黑。
两人对视眼,快步走向了后院——主人的卧室便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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