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哎呀……
夜深可没有半点为那名律师说话的意思。在他看来,既然参与到了这起事件之,那么岳千桦就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被受害者方所憎恨,这也是“责任”的部分吧。
很久以前他就和小妹夜永咭讨论过这方面的问题。永咭坚持认为律师不应为自己辩护者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夜深则站在她的对立面。
“毕竟律师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夜永咭有些激动地冲着哥哥吼道,“他没有去调查事情真相的义务吧!”
“没有调查过真相,不知道自己的委托人所言是否属实,然后就可以毫负担地站在那里辩护吗?”夜深反问。
“信任自己的委托人,全心全意去帮助委托人取得胜利,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
“因为是职业问题,就不用负起责任?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夜深冷哼声,“打个比方,如果名医生没能救回濒死的病人,你认为他没有责任吗?不,当他出手施救的时候,就已经将那份责任担起来了。只不过大家都明白他已经尽力而为,没能成功不是他的过错,所以才没有人让他为此负责而已。但他自己心里应当清楚,他是接受了这份责任才会来当医生的。与真相和生命这部分相关的工作,责任或许要比其它职业重得多,相对的,价值也会更高些。反过来,你也可以将这责任看作是与高酬劳相伴的代价。律师也是如此,选择了相信自己的委托人,就要为这份信任而承担后果。如果你说这是职业要求,那就说明这是整个职业的责任。如果连这种程度的觉悟都没有,那开始就不要选择这个职业好了!想要回报又不想承担风险,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当然,后来他被恼羞成怒的妹妹痛打了顿……这点儿小事我们就不提了。
夜深提出另个关键人物的名字:“佟越呢?他在这起事件到底起了什么作用?”
“出事那天他本来说好在我们家留宿,可却以临时有事为借口离开了,而且走时还留了门,也正因为这样,那头畜生才能那么轻易地潜入我们家。不然小淑可不会在半夜三更给个骚扰狂开门!后来帮那个律师炮制证据也有他参与。这些我当时都不知道,还以为那猪狗不如的东西是跟我站在边的,直到后来深入调查时才总算搞清楚。”
“唔,我还有个问题。”夜深像小学生提问般举起手来,“事情明明都过去那么久了,足足二十年,怎么你直到现在才实施复仇计划呢?”
“问得好。”老关说,“原因有很多。第,打完那起官司之后,蒋成和佟越就都躲了起来,这些年来我直在寻找他们。我没有你们那些人脉,只能凭自己个人,找起来实在是相当辛苦。找到蒋成藏到天颐小区后,我也就跟了过来。我已经不相信法律了,我决定要自己除掉他们,亲手为小淑报仇。当年是我放过小淑命,她的命是我给的!他们怎么敢……怎么敢?!”
怒吼过后,老关又“呼哧呼哧”喘起了粗气,过了好几秒才平静下来。
“为了复仇,我什么都可以不顾了。我刮花了自己的脸,为此差点儿被破伤风把命给带走。那时候整容还是个稀罕物事,我跟医生问要整丑能不能便宜点儿的时候,他差点儿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连我自己都过了好长时间才适应这张新脸,蒋成就更认不出来了。我混进天颐小区做了保安,日夜监视着这家伙。他是害死小淑的元凶,罪魁祸首,我绝对不会放过他!佟越他背叛了我妹妹,还做出那种勾当,我也不会饶了他!还有那个信口雌黄颠倒黑白的律师和视自己表弟的罪行为他们牵线搭桥的冯玲玲,这些人我全都要杀光!只是在确定自己能够次性干掉他们之前,我没法贸然行动,否则旦我被警察抓了,那可就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