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潇瞳不再说话,肩上的梅花枝当即递出。

  跛子魔没得选择,她同样也没得选择。

  她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能让杨纸西和董莎莎受到伤害。因为她们个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个是李丰唯的女人。

  她今天来,就是为了要命换两命。

  第567章 青衫不是荣誉,而是责任

  三十年前,曾有袭青衫问鼎武道。

  世人都说,自青衫出,武道便只有了那种颜。凡是在他之后的武者,不都是仰望那袭青衫长大的。

  柳挥也毫不例外。

  柳元宗于他而言,是师兄,是偶像,是父亲,是平生最为崇拜的男人。即使后来他被称为五百年剑道魁首,可在他看来,自己的剑和师兄柳元宗的剑依旧相差太远,那是他生都法触摸的高度。

  就是在十年前,在柳挥被称为五百年剑道魁首的那天,柳元宗脱下身上的青衫,亲手交到了他的手上,告诉他:以后你就是青衫剑客了。

  这是华国所有当代武者的梦想,也同样是柳挥的梦想。

  他满心欢喜地接过青衫,穿在了自己身上,这对于名武者来说,疑是最至高上的荣誉。

  青衫风流,世人谁不羡慕那袭青衫。

  这是他日夜不断努力练剑而最终得到的。那年,他都快四十岁了。

  柳元宗逐渐隐退,柳挥仗剑出世。哪里不平哪里就有三尺青锋,他走遍华国,走遍世界,观沧海之汹涌,看华山之威重,悲天下之苍生……前十年,他百剑不败;后十年,他九剑敌。

  可他终于发现,青衫还是青衫,是柳元宗的青衫,而不是他柳挥的青衫。他做不来那份风流,也做不来那份仗义。

  他同样也想来场轰轰烈烈的剑过百宗,可如今华国安定,世界稳定,哪里还需要他来仗义出剑。

  有人说柳挥赶了个好时候,但又赶了个坏时候。

  世间多英才,但多夭折于途,柳挥生在华国初步安定时期,又有师父柳大龙,师兄柳元宗为他保驾护航,论是华国之内还是华国之外,都人能够打他的主意。所以说他生了个好时候。

  但乱世出英雄,国家不幸英雄幸,只有在乱世才能成就英雄之名。前有陈老怪力压王境,后有柳元宗剑过百宗,柳挥纵使本事再高,也不过徒有个五百年剑道魁首之名。

  细数而来,柳挥生最为世人称道的战绩莫过于剑败于百里,但这与陈老怪力压王境,柳元宗剑过百宗相比,实在不足为道。所以又说,他赶了个坏时候。

  直到五年前遇见余依曼,柳挥彻底脱下那袭青衫,再也没有穿过。于是,世间再青衫。

  荣华小区,栋破旧的公寓楼,间丝毫算不上豪华的屋子。

  个戴着黑眼眶,梳着分头,穿着古板山装的男人从床底下拿出个满是灰尘的盒子。他轻轻吹,盒子上的灰尘便尽数散去。打开后,里面正是世人最为羡慕的那袭青衫。

  因为这是青衫剑客柳元宗独有的件青衫。

  男人去下黑框眼镜,脱下深山装,拂去分头。他抓起青衫的领口,轻轻在空扬,潇洒地把青衫穿在了身上。

  他此时已是柳挥,而不再是历史老师聂木。

  事实上,当年他尝试过近百种不同穿法,只为觉得潇洒帅气,不愧对身上的青衫。现在想起来真是觉得当时都那么大的人了,竟也如此幼稚。

  余依曼,或者说是卫武如雪不知何时站在了门口,她看着柳挥潇洒帅气地穿上青衫,眼似有泪水滚落。

  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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