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道:“我的老朋友,咱们已经认识了三十年,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吗?红衣飞雪是被教廷的圣审判长所杀,只不过我当时我正好在场。我想救她,可我能为力。”
克拉夫又问:“你怎么会在场?你去了先知城?”
诺斯道:“是的,我去了先知城,因为我有件事想要查清。这件事值得我冒险前去,只是我没想到红衣飞雪会在那天杀入了先知城。”
他坐下,点了根烟,说道:“我的打算很简单,如果能联手华国的李仙人铲除先知城再好不过。如果不行,那就只好让他死在那里了。”
克拉夫明白了。
李丰年纪轻轻就能如此强大,甚至独闯冬日国,把动静闹的那么大都可全身而退,有谁不相信他身后还有更大的靠山。
华国武道对于世界来说直都是个谜团。在他们看来,华国内定有真正的仙人。这点甚至是毋庸置疑。
远的不说,六十年前的陈老怪不就相当于位活神仙吗?
诺斯尼克勒斯十分坚信,只有仙人才能教出李丰这样惊才绝艳的弟子。如果李丰死在先知城,他那位从不露面的师父或许会怒之下铲除先知城为他报仇也说不定。
克拉夫道:“诺斯,我希望你不要被欲-望蒙蔽了眼睛。三十年,我看着你步步成为意国人的英雄,不想还要看着你步步走入深渊。”
“这位华国的李仙人是个双刃剑,正如你当初下令不许黑手党成员华国样。华夏这个国度五千年都是个谜团,我们外人更加看不透,小心惹火自焚呐!”
诺斯尼克勒斯起身看着外面的夜,看着先知城的方向,他喃喃道:“自焚又如何,只要能还这世界个温暖……”
他想起了那袭红衣,想起了她的血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染成血红。
那真是娇艳……
第411章 那袭红衣
昨夜大雨,朝阳却是早早地爬了出来。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岁,今天的他还是个不羁浪子。
格斯并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闭上眼还是昨夜的狂欢。
十九度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哇!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爱这个世界,也深爱昨晚那个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欢笑,那位倔强的哥哥为什么定要去改变这世界呢?
那位倔强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是整个意国的英雄,在这双羽翼下,他可以毫顾忌的成长。
说起来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复杂。
诺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其复杂的过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们共同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妈妈,然后娶了身为当红明星的妈妈。不久格斯出世,母亲却因难产而死。
他的出生从开始便就意味着要背负某种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爱母亲的父亲并不爱他,甚至像垃圾样厌恶他。
可他跟哥哥诺斯的关系却出奇的好。
在某天晚上,父亲又动手打他了。这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给因他死的母亲去偿命。
然后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