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细胞中队是刚从红细胞小组扩充而来的,你是我扩充后招进来的第一个兵,希望你别让我失望。”秦天语气平淡地说道。
“队长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庄焱立刻挺直腰板,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你退伍前是上等兵,我跟上面说了,给你转为少尉。要是想再往上升,就看你以后的表现了。”秦天接着说道。庄焱有大学学历,转成军官相对容易些。
“谢谢队长!”庄焱又惊又喜,没想到自己不仅重回部队,还直接成了军官。
“不过,目前你在队里军衔是最低的。”秦天嘴角微微上扬,带着庄焱去和红细胞小组的其他成员认识。
庄焱来到红细胞小组,看到眼前的景象,内心震惊不已。他原本就觉得秦天厉害很正常,毕竟秦天可能是狼牙甚至全华夏最年轻的上校了。可他没想到,秦天手下的其他人也都这么强!
退伍前,他在狼牙就是尖兵,可现在看来,红细胞小组的任何一个人都比他厉害。
“组长,哦不,现在该叫队长了。”飞行员这时走上前说道,他们也收到了红细胞小组扩充为红细胞中队的通知。
“这是庄焱,代号西伯利亚狼,以前是孤狼突击队的,现在二次入伍,加入咱们红细胞特别行动中队。”秦天介绍道,接着又问庄焱,“你以前在孤狼B组担任什么位置?”
“报告,是第一突击手。”庄焱说道,想当年,他可是组里最出色的突击手。
“露一手看看。”秦天指着前面的训练场说,“一百米运动速射靶。”
此时,其他人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站在一旁。这个新人是秦天亲自带来的,他们也想瞧瞧他到底有什么本事。
“我太久没摸枪了……现在身手可能有点退步了。”庄焱有些为难地说。退伍这几年,他一直浑浑噩噩,荒废了不少。最重要的是,他心里对枪还有阴影。
当初,就是他开枪亲手打死了自己最爱的人。
“没关系。”秦天递给他一把枪。
庄焱双手颤抖着接过枪。虽然他决定重回部队,但心里也没底,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真正克服对开枪的恐惧。
“1262?”看到枪上的编号,他不禁一愣,“这是我的枪?”
这就是他在孤狼突击队时用的突击枪,当年他就是用这把枪杀死了小影,这让他心里一阵刺痛。
“看着我的眼睛。”秦天这时看着庄焱说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把枪带给你的不应该是悔恨,而是仇恨!你曾经用它打出最后一颗子弹,现在也要用它重新打出第一颗子弹!将来,它要用它击毙真正的罪魁祸首!”
看着秦天的眼睛,那眼神仿佛有股神奇的魔力,让庄焱的眼神从迷茫逐渐变得坚定,就像在茫茫大海中突然看到了灯塔,为他指明了方向,让他不再迷茫。
“对不起,小影,但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庄焱握紧了枪,过去、现在和未来,破碎的灵魂重新融合在一起。他不能被苦难打倒,为了最爱的人。
“开始!”秦天一声令下。
一百米运动速射靶,对普通特种兵来说,要求在四十秒内,一边向前快速移动一百米,期间会跳出三十个活动靶,打掉二十五个以上才算及格。
但在狼牙,要求更高,需要在三十五秒以内,打掉二十七个以上才算及格。
庄焱握紧枪,眼睛紧紧盯着前方。
秦天一声令下,他仿佛又回到了刚进部队时,那个桀骜不驯的新兵,正和班长老炮进行比试。
那些本以为已经忘却的动作,此刻在脑海中一一浮现。本以为这么久没摸枪,自己早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