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了多久,我和阿山考上大学,还要去帝都报到,带着孩子过去,总要先安排一下,晚了可不行。”
“你和阿山都考上帝都大学了,哈哈哈,闺女给我长脸,真好。”谭父大笑,很是高兴。车队里不少人说他,让女儿小小年纪下乡心狠。说他女儿看着聪明,一下乡,这辈子完了,可惜了。看来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句话有理,闺女在家优秀,在乡下也优秀,太棒了。
谭母问,“你们带着孩子怎么念书?”
“先找个住的地方,不要离学校太远,然后找一个人帮忙看孩子就行。”
“刚去,人生地不熟的,别人我不放心,兰子,开学前我过去帮你看一段时间,等一切就绪了你们再找人。”
“妈能去太好了,爸怎么看?”高书山见缝插针,赶紧接话。
谭父也没继续甩脸子点头,“行,你去吧,反正我吃食堂,家里咏松不回来,咏柏和末末也饿不死,就这么定了。”
谭母放下孩子去做午饭,谭咏兰去帮忙,高书山抱着孩子和岳父聊天。谭父问,“你回家看看吗?”
“不了,爸,我已经和他登报断绝关系,就不会再来往,他是踩着我母亲的尸骨进财务科的,这大家都知道。我母亲尸骨未寒,他就和人相亲,只是不巧被我搅黄了。
那时候我很怕,一个这样无情无义的男人,如果另娶,我和阿勤不知要面临什么。所以那几年家里鸡飞狗跳,都是我故意折腾出来的,我不怕他打我,就怕我护不住阿勤。
后来我下乡,你也看到了,他转眼就接人进门,逼的阿勤住到舅舅家。他倒好还让一个拖油瓶占了我母亲留下的工作岗位,那是我母亲和我留给阿勤的,他这样做想过我们吗?没有。那个家早就不是我们的家了,我还回去干什么?看人家一家人其乐融融?”
“不回去也好,你和兰子好好过日子,将来不会差。没有他,你还有我和你岳母呢。他现在有儿有女的,你也不用担心,将来的事将来再说。”
“谢谢爸,我知道,我想带兰兰看看我外公外婆和舅舅他们。”
“这是应该的,需要准备什么,我给你想办法。”既然女婿已经是自己家的人,他该操的心还是会操的。
“爸,我能行,回头我用用自行车,出去一趟,有需要我再开口。”两人聊着也算融洽,谭父知道高书山的不容易,再加上他也不希望女儿回高家那个地方,当然支持高书山的决定。
闺女和高书山结婚后,他并没有和老高说,他看不上老高的做法,不想认这个儿女亲家,现在女婿不认他老子,他也不会劝他愚孝,挺好。
高书山也知道人家养了多年的女儿,自己抢走了,别说岳父只是不喜欢他,就是打他一顿,他也要忍着。想想当初媳妇儿生孩子,岳母能千里迢迢去照顾,这里边儿也离不开岳父的支持。
他和谭永兰结婚,不用想岳父也承受了别人的嘲笑,毕竟他的名声在这一块儿不算好,老爸天天追着他满家属院的跑,在外面还和人打架。
谭咏兰呢?以前在厂里做过临时宣传干事,在报纸上发表过诗歌文章,也算是小有才名。怎么看都是谭永兰这朵鲜花插在了他的这坨牛粪上。难道还不许岳父给个脸子?他能理解。
两人这样想,处不到一起都难,看着事情的发展,谭咏兰也放下心来。
翌日,高书山和谭咏兰抱着孩子提着礼物去看望他的外公外婆,都是一个城市 ,距离不算远,坐公交车很方便。
带着一包麦乳精,两包糖,还有烟和酒,猪肉,两瓶罐头,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