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这种事情从未发生过,但是尔雅还是怀抱着这样的希望。又擦了两遍黑板和粉笔槽,这才收拾书包锁门下楼。
“今天又擦了几遍黑板啊?”尔雅刚从楼梯转弯处现身,前方便传来了她极度不愿听见的某人的声音。“大周末的怎么还这么磨蹭?!”
尔雅无奈的深吸一口气,然后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猛得抬头加快脚步往前走,“你不怕被人看见,我还怕被你那些仰慕者围攻呢!到时候你还能像现在这样死守着我么?恐怕老早躲到一边看热闹去了!”尔雅看着斜靠在教室门上正紧盯着自己的金戈忍不住酸道。
“噢,还真有这可能。”金戈认真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滚!”尔雅没好气地瞪了金戈一眼,手上抓着书包带两侧快步走出校门。金戈在身后斜了斜嘴角,快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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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周六戈岚都要赶金戈去尔雅家一同写作业,尽管自己这个儿子似乎并不太爱学习,从没有见他过主动自觉地拿起书本,成绩也总是不尽如人意,每每在班里排个后几名。
但即便“复习”和“预习”是爱学习的人才会干的事,而考试成绩也不能用以判定一个人的智商,但最起码完成作业还是一个学生必要的。
要知道上了年纪的人,脸皮不会随着皱纹的增多而变得越来越厚。尤其是以自己儿子作业没完成为由而被老师“请”去学校,那真是无比丢老脸啊!
而戈岚还有比其他人更觉丢脸的原因——金戈的老子,竟然就是市教育局的局长!
讽刺啊,戈岚每次想到这就只能摇头,金城每天在外面对着成千上外的别人的儿子有教无类,回家后对自己的儿子却只能两行清泪!
看了看手表,都上午十点多了,金戈还在蒙头大睡,戈岚推开房门,把还在被窝里的金戈一把拽起来,“赶紧起床,洗漱,吃早饭,然后给我去尔雅那里把作业写了!”戈岚声音听上去颇有点无奈。
金戈□□着哼唧了两声,翻了个身,艰难地坐了起来。戈岚见他已经起身,便叮嘱了一句后转身出门。
金戈揉了揉糟乱的头发,挪了屁股靠向床边,伸长手向扔在书桌上的书包探过去,单手够了书包一角,猛得一抻,拉向床上。
书包在空中划了一个优雅的弧度,稳稳落在金戈怀里,而书包里的书本文具则没那么优雅,半路便从开口的书包里倾泻出来,散落一地。
戈岚在外面听到动静,扬声询问,金戈叹息一声,回应没事。然后自己又把屁股挪了挪,极不情愿地伸手向地上捡东西,始终不愿离开被窝。
在所有被捡起的东西中,还有一样金戈很熟悉的粉色信封,每次收到这个就意味着这一周的功课已经完成了一大半。
不过今天的信封似乎比往常来得要厚实一些,金戈有些好奇,难不成这次的作文字数有所上升?
或者作文的题目正好使谢诗语同学有感而发,于是洋洋洒洒了一大篇?
不过,这次作文是什么题目来着?
金戈挠了挠头,他还需要在意这个么?!
揉了揉还有些沉的眼皮,金戈打开了信封,这才发现原来信封里不仅有信,还有一张另外放进小信封里的电影票。
金戈撇了撇嘴,这女生是多喜欢粉色啊?!打开了信纸,看完信后金戈又瞅了瞅电影票。
嗯?金戈眨了眨眼,只见电影票上赫然写着:我左眼瞳孔里的血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