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距离岭南大学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已过去了近一个星期,从这些学生身上还是能看到军训留下的痕迹,那一张张微显黝黑,犹带着几分未脱稚气的脸庞。
“真是和平!”
望着周遭那些擦肩而过,正商量着要去哪里玩的学生们,秦歌忍不住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几度游走在生死一线,再回到这平静的都市,虽然前后离开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锋刃特种兵训练营的艰辛训练,边境险死还生的两天历险,亲眼目睹战友的离世,一怒之下,潜行八十里制造出一场大爆炸为战友报仇这一切都给秦歌留下了很大的感触。
或许这里的学生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那种枪林弹雨的场面,同样的,他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徘徊在生死线上,为了国家人民,流血流汗的军人事迹。
“额!怎么感觉这些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正在感慨当中,突然秦歌发现,附近那些学生好像在谈论着什么有趣的事,好些人还指指点点的。不巧的是,这些人指点探视的方向,就是秦歌所在的位置。
诚然,秦歌的脸皮经过这几年在外面打滚,不说厚过城墙,至少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好很多。但是骤然间仿佛沦为关在马戏团笼子里的动物,被人不停地指指点点的围观,饶是他的神经有够大条,也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沾了什么毛毛虫,很是不好受。
“我擦!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被学生的低声议论搞得浑身不舒服,秦歌不禁低头往身上瞅了瞅,想看看是不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或是背后被人贴了乌龟。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要想在他背后贴乌龟,错非先天高手出马,寻常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先天高手那个会闲的那么蛋疼,干这么无聊的事情,根本就不靠谱嘛!偏偏一时半刻,秦歌也找不出其他理由,只好想出这些不太可能的理由。
不过随后往身上这一瞄,秦歌顿时就发现了周围那些学生指指点点看向自己的原因,感情是因为他的衣服。
中午到云边市瑞士银行的时候,自己还是一身便装,后来乘运输机回到南城军区,因为要先回军营的缘故,所以他就穿回了那身绿色的迷彩特战服,手臂上还戴着那枚鬼锋死前转赠的臂章。
不是说这个形象很差,恰好相反,秦歌长得不来,身材也很好,一个多月的军伍生活,为他平添了几分刚毅气质,配搭上这身得体的特战服,便数整支锋刃特种部队,形象上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称得上一句‘英武不凡的兵哥哥’。
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就在于这身装扮,穿错场合了!
如果在军队里,这么穿实在再平常不过。
可问题这里不是军队,而是学校。
军训一过,学校配发的那几件军装,几乎全都被那些大一新生扔到了垃圾桶,就算有人没有扔掉,也只会当场一种纪念收藏起来,万万不会穿上。
在学校里,就算校警也不会穿军装,谁见过过了军训还穿军服的学生,当然不会百分百没有,却也绝对是凤毛麟角,谁要敢穿出来,保证受到无数人的‘注目礼。’
很明显,秦歌正在承受这种非不要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礼遇’。
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眼神制敌并非不可能。
在一众学生‘注目礼’的敬待下,曾经手刃了一位*级巅峰进化者,达到后天后期,再过不久就要踏入先天境界的秦大高手,终于也承受不住庞大的压力,一溜烟地跑进了校园林间一条僻静小道,以赶超百米飞人的速度消失在所有人面前。
人虽然走了,大伙儿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