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落满了动物的粪便。她快要崩溃了:“我要离开这里!”

但是她无法单独离开,丛林里多的是毒蛇猛兽。她亲眼看见有人误踏进沼泽,再抬脚出来时,膝盖以下已经是森森白骨。高瑟本来还耐心地劝她,后来见她暴躁易怒,有精神失常的征兆,也就不敢招惹她了。到第二十天的时候,灵犀渐渐地沉静下来,除了那双灵活温柔的眼睛,她浑身脏脏不堪,和犬戎人差不多。她也不再嚷着洗澡,不清理自己,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赶路,她不再视自己为人,而是丛林里的一部分,一片羽毛,一只松鼠。

大概一个月后,他们走出了丛林,当时是傍晚,灵犀正低头摆弄一只埙,旁边一个垂着麻花辫的男孩轻声唱歌,忽然眼前一白,高瑟提高了音量:“到家了。”

灵犀睁开朦胧的眼睛,只见夕阳下一片波光粼粼,白色的海浪翻着泡沫,发出温柔的哗啦哗啦的声音。沙滩干燥而温暖,残留着几只透明的螃蟹和柔软的水母。

男孩还在唱着轻快的歌,其他人已经欢呼着奔向了大海。灵犀张着嘴巴看了半晌,两只海鸟翩然落下,在她脚下啄食,她回过神来,听见高瑟正朝她喊:“傻子,快过来。”

灵犀胆怯地朝沙滩上走了几步,她的靴子早已经千疮百孔,沙子簌簌地漏进去,磨得脚踝刺痛。她把鞋子脱了,穿着罗袜摇摇晃晃地跑过去。她很矜持地掬起一把水,洗了洗手背,笑着说:“这个地方很美。”

高瑟很得意,正要说话时,发现他的族人已经开始脱衣服泡澡了,他忙扳过灵犀的肩膀:“我带你去别处。”

灵犀眼角余光扫到,虽然见惯了犬戎族的豪放作风,但脸颊还是红了。两人走远后,灵犀才说:“不爱穿衣服的习惯,可以改改了。”

“他们几百年来都是这样。”高瑟辩解道:“我们很穷的,没有衣服穿。”

“……好吧。”灵犀无奈。

距离海边几百米远处,是一大片木头搭建的小破房子,灵犀发现木头架子上搭了很多粗布做成的帆,地上摊放着晒干的果子。此地气候温暖,物产丰富,也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样穷困。高瑟把她领到一个乱石滩处,灵犀闻到一股硫磺的气味,把手伸到水里一探,惊喜道:“竟然有温泉,好地方,好地方。”

当天晚上,沙滩上跳起了草裙舞,灵犀沐浴过后,换上了一套粗布做的衣服。本地有麻,原是可以制作布料的,不过他们只用布做船帆。灵犀作为远方来的贵客,端坐在众人中间。她抬起手,像解放西伯来人的摩西似的,用清晰温柔的声音说:“你们要学会穿衣服,衣服会使你们懂得羞耻心,使你们同树林里的野兽区别。”

旁边的高瑟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给她充当翻译。众人听完贵客的话,面面相觑,然后笑嘻嘻地跑去跳舞了。

“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吗?”灵犀百思不得其解。

“字面上的意思,我已经翻译过了。”高瑟微笑着,经过几日奔波,他的肌肤显出暴晒后的铜色,篝火在他眸子里跳跃,在呜呜啦啦的欢呼声下,他轻声说:“你是不是在想,这个部落愚昧落后,我一定要拯救他们。”他微笑了一下:“我刚从中原回来的时候,见自己家人的行为举止如同野兽,我的心情比你更急切。结果努力了这么多年,什么也没有变过。”

高瑟跟她讲,他幼年时被带到中原游历学习,过了十年才回来。他努力教族人学习礼仪,织布耕种,几年后,学堂的房子被拆了做羊圈,粮食的种子喂了鱼苗。他们更愿意去水里抓鱼,山上打猎。而他心灰意冷之后,恰好犬戎被凌国打败,他自己去凌国做了人质。

“跟这里相比,我更崇尚中原文化。”高瑟说:“但我身为王子,又不能弃他们而去。因此常常觉得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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