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沿着戈壁一路行军,终于找到了一处避风的山谷。军帐仿照着北方民族的帐篷包搭建,竹子为骨,里面是羊毛毡,最外是油布,遮风挡雨。坐了一天马车的沈沅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爬到榻上就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还是大早,杨寄却不见了。沈沅匆忙爬起来,揭开军帐门帘的一角,嗬,驻扎的军营里炊烟袅袅,正在埋锅造饭呢。沈沅洗漱齐整,戴上幂篱,出去四处瞧瞧。杨寄正在带着出巡的士兵操练。
阴山之南,纵是春季也觉得到处寒飕飕的,这帮汉子们,却个个脱成赤膊,举石锁、簸大旗,弯弓搭箭、骑马列阵……感觉他们的头顶和身子上都在向上蒸腾着热气。沈沅不好意思直视,退回去又觉得无聊,四下一瞥,觉得他们所扎营的沙河边有几处地方生长着蓬蓬的野花碧草,煞是可爱,便慢慢地散步到那里去了。
这一片地方以铺满沙砾的戈壁为主。天气不好时望上去,满目都是或灰黄或赭红的一片。但草木仍能够顽强地生长起来,虽则不似中原的大片柔嫩翠色,但薄薄附在沙砾石块之上的苍郁深沉,仍叫人感念心动。
突然,她见浑黄的沙砾间有什么动了动,仔细一看,那露出在芦蒲间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野兔。小家伙警觉地四处嗅着,啃两口嫩芦草,抖一抖耳朵。沈沅觉得好生可爱,悄悄上前两步想细细看。那小东西却蓦然惊觉,后腿一蹬,便跳开了,灰黄色的皮毛瞬间与沙砾化作一片。
沈沅觉得不甘,上前几步,仔细在草丛间寻找,只等到了一条清溪边,才有发觉了野兔的身影。那兔子见到碧清的溪水,快活得忘记了周遭的危险,探头在溪里喝水。沈沅倒也不欲打扰,蹲在溪水对岸,打量这可爱的小东西。
电光火石间,什么东西窜了出来,亦是灰黄色的皮毛,两只眼睛却黯黑而危险。
沈沅惊得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一般,这东西半人高,皮毛油量,肌骨矫健,口里叼着那只兔子,牙齿深深陷进兔子柔软的肚腹中,兔子痉挛了几下,鲜血滴滴答答地垂挂成一丝一丝的,在溪水边湿润的沙碛中缓缓化开。
沈沅终于认出来了,这东西,长得和牧人家的狼犬非常类似,但,这是一头真正的野狼!166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