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瑞斯见状,放心不少,却又拉着我叫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也要跟去。”
“那怎么行?”我惊叫到,要是丢了性命也只是我一人,带上他的话可就不好交代了:“你还是呆在这里好了,难道你不想当你的骑士了么?”
被我在大群广众面前揭破理想,络瑞斯大是恼怒:“这么说你是对自己没信心了?你是怕照顾不了你这个小弟,还是不想教我这个了?”说着也摆了一个架势:“这可是你亲口答应的,难道你想反悔么?”
见他都这样了,我只好答应了和他一起去。考里斯又询问了众人几声,除了我,络瑞斯和那个冷漠的家伙之外,只有一个女孩子愿意和我们同行。看她的样子应该不过二十来岁,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难道她把这当成了旅行了么?
在考里斯再三的肯定之下,终于确定了我们四人明天一大早就将离开这里,出发到杨谷森林。再宣布道:“既然大家都决定了去向,剩下的人明天和我一起向阿胡拉玛多大要塞迈进,为人类的自由做出我们应该有的力量。同时也希望你们四人一路顺利,早日完成我们和精灵的协议,为人类的胜利而欢呼!”
接下来的时间我就交给了络瑞斯那小子,谁让这小子如此忠心?购买准备的物品也就活该落在他头上。不过错有错着,为了奖励我们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戈噶尔将军决定每个人发放十个金币,用于大家购买必须用品和准备物。
听起来已经有十个金币,其实真正算起来也不过是购买一个月的粮食,但我决定到了森林之后粮食就由我来弄,也就是说省下了买粮食的金币,理所当然的到了我腰包。然后再由络瑞斯购买两匹马和一些盐之类的调和。这样看起来就有点象旅行的味道了,最好能再弄一俩马车过来,这就更理想了,我还可以干起我的老本行——卖兽皮,听说杨谷森林的兽皮任何一件都可以卖个好价钱,以我们目前的金币来说应该勉强可以置办些东西,应该说是这必须要的东西。
我则考虑着剩下的金币该用来干什么,反正躺在房间里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便到了街上溜达起来,也许能想到什么必要的东西来!
一路走来我才发现我之前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由于战争的原因导致物价飞长,就凭我给络瑞斯那小子的十个金币,能给我弄头驴子回来就不错了!而我手中的十二个金币还没想好到底要买什么。
转眼到西街,长街处传来叮当的打铁声音,我信步进了铺中,想看看是不是有我想要的东西。主人见到是我,竟热情客气起来。我微微觉得奇怪,问道:“我和你认识么?”
那家主人应该是个矮人族的,大概只到我的胸口,见我问起高兴的回答道:“我知道你是从阿胡拉玛多大要塞回来的英雄,你能光临我很感到荣幸,我叫布达.尼。”
“你叫我许就可以了!”我介绍着自己:“我只是想看看这里有什么东西合适我!”
“原来是这样的,最是我的荣幸!”布达.尼大声的叫,也许是因为天生的矮小,反使得他们矮人在嗓门方面也是天生的要比人类大上许多,这可能就是上天要补偿他们的。
我四下转了转,问道:“请问你这里有没有大弓?是用来猎获怪物的那种!”
“你要大弓么?”布达.尼在仔细打量了我一翻之后认定的说道:“也许这个跟适合你!”说着从一堆的物品中找到一个铁盒,十分小心的打开,从中取出一件奇怪的物品来,上面露出五个手指,乍一看去象是一个手套,但比手套要精致。表面上布满了花纹,和我们那里的龙纹有点相似,估计是照着这里的动物花纹打造成的,很漂亮。
“这是干什么用的?”我好奇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