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青苗法实施后危害很小,几乎忽略不计,不过仍产生一些弊端,随后郑朗派官吏下去盘查。看到盘查得严,若向五等以下户发放,又担心收不回来,于是官吏不欲生事,一个个不放了。青苗法不久后荒废。
为此朝堂上曾经产生过一些争辨。
郑朗做过解释,无他,缺少良吏。不要个个指望他们象包拯赵抃,那是不可能的。
若想用它来生利,向五等户发放十分危险,十之二三收不回来,那么官吏不会向五等以下户发放,而是会象四等以上户强行摊派,必扰民!要么用它来做善举,当时郑朗还没有对人姓进行深刻的剖析,但说了一句,富人未必都是坏人,穷人也未必是好人。穷人当中也有地痞无赖,这是必然。就象四川出,当真个个都是?发放高利贷者敢放,为了收贷无所不用其极,然而朝廷能不能这样做?不能!不能这些债务必收不回来。还有一些百姓穷得揭不开锅盖,又如何偿还,或者朝廷与那些高利贷户一样,逼着这些穷困人家卖儿卖女?这还不是可怕的,一旦大笔债务收不回来,许多官吏必然心动,借烂债为由,大肆贪污。
是善政,但是一桩不能执行的善政。
当然,史上王安石执行了,也不要讴歌,虽朝廷每年增加好几百万缗收益,救助百姓的少,多是强行摊派的结果。
吴育在洛阳也做过类似的举措,让言臣弹劾了,不管对错,吴育成功了,也收回来了,但那是吴育,仁宗朝时有名的清官能吏,象吴育那样的大臣能有多少?
这个争议略有些轰动,因此郑朗写了,未彻底执行,甚默视青苗法荒废,王安石知道原因,于是往下看,第二条便是均输法,第三条便是市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