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第二百七十一章 特区·奇迹之城(下)(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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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有佩服,有仰慕,有敬重。

有人心中说道,何用三四年,现在芜湖已经是一座真正的奇迹之城。

郑朗无所谓,淡淡对诸人说道:“各位,请慢慢欣赏,我还要回去有事。”

将汪知县喊回去。

蔗价定得有些偏高,他们给的是一贯钱八石,郑朗在太平州收购的却是一贯钱十石,劣蔗十五石。也到了甘蔗成熟季节,几乎全部收购上来。

价格相差得大,需做一些补偿,劣蔗不提,仅以优蔗计耸,一亩地再补偿五百文。但补偿的只是额定数量,百姓悄悄多种了的,不作任何补偿。

已让汪县令瞪掉眼睛,问:“自古未有此事。”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治国之道,上能安邦,下能治民。你我皆是地方官吏,安邦不能,但要替陛下守好这一方百姓,价格悬殊,百姓心中就不公平,那何谓治民爱民?”

说完,又返回太平州。

将几个学生带到圩堤上。

主要还是筑圩,是扫尾工程,郑朗不敢马虎。

明年就好了,不用再筑任何圩,也做碑勒令以后不准再修任何圩田,否则必然占寺水道,那不是筑圩,是在害圩。比如行春圩,在史上有万亩藕田,并不是藕田,而是多圈了许多湖泊进去,导致无法形成耕地所至。

然后说三分。

著中庸随着说三分,也到了最关健时候。

坐在船舱上,郑朗说道:“道家向往的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出自庄子。

道家主观是虚,天地之初本是虚的,形成之初产生一点,这就是一,后来分为yīn阳,万物生。可最终要回到原点,化万物为一,为虚,为无。

很符合宇宙形成科学观与灭亡观。

所以这个一,在道家中地位很崇高。

到了法家,强调的是“知臣主之异利者王,对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确保这不两立的对立。所以重赏罚,强调的是二。

对此郑朗不欣赏的。

因为自幼读儒家书籍,很有可能他也被孔夫子同化,原来还想着披儒家的外衣,做一些实事,可后来感到儒家是不错,思想比任何一家都好。这个情形就象道家一样,许多皇帝用道家来愚民化民的,但弄到最好,反被道家某些不好的神棍盅huò,或者吃小丸子中稽汞毒而死,或者大兴道观贻害国家。

所以郑朗有时候在不自觉的维护着儒家尊严与正统地位。

按照他的思想观念,法家不可取,一个人的好坏难以区分,赏罚分明是应当的,可不能以一件事判断一个人的一生对错。

自己在犯错,范仲淹也在犯错,有的存好心,却在办坏事。

虽赏罚分明必须保留,但不能用单纯的二极观看待事物。

道家似乎更超前,然而对于宇宙来说,是几百亿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诞生灭亡过程,人类至于要以一个宇宙时间来要求自己么?

只有儒家更符合人类法则,是一个个点面的截取。

这个点面仅是几千年,几百东,甚至几年的辰光,但更有实用意义。

因此儒家重视的是三。

强调对立与统一,这也是符合唯物主义的辨论观。

但在论证yīn阳、仁义、忠恕、礼乐、圣智等时,还重视了另一件事,那就是调和之道。这就是三。

这个三更加不可琢磨“是非疑,则度之以远事,验之以近物,参之毕平心。”

参就是三。

平心非是平静心灵,而是指远事近物乃至一切客观存在的对立,应当持平,应当保持一种公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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