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心头,其中就没有以喜悦为守的代表。他早就认为雷言是个坏事的主,他还真的不应该答应去劳什子京城。就做做和顺县找猫找狗的小生意,不也一样的能赚钱么。

悲念一闪而过,孟巽怕嘴快的雷言及看不懂形势,又或是说看懂了形势仍然会跳出来和稀泥的夏目再追问什么,便转了话题问道:“小目,不是说你出客栈去瞧瞧么,怎么没多久就瞧回来了?”在孟巽的记忆里有这么句话:有些事解释多了就是掩饰。这话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家多变的老板说的,当时他与她都在,还就着这话讨论了一翻,最后以他被剥夺讨论的话语权而告终。

这使得他对此话是记忆犹新呐。既然逻辑就是如此,他说什么都是浮云,还不如什么都不说的效果来得好。另外,孟巽是知道夏目的个性比他还来得干脆,于是这些不是什么大事的事,说了就过了,她应该不至于会耿耿于怀才对。

综了那一系列的想法,最后孟巽得出个岔开话题的结论。

孟巽是了解夏目,不过在这事上却是猜得有些偏差。在夏目潜意识中还是希望孟巽能否定一句的,哪怕有些像在掩饰的否定。

他没承认,也没否认,而是岔开了话题,此举让夏目的瞳仁微不可察的闪了闪,其中神色复杂。末了她一脸平淡语调也淡得没什么感情般地说道:“我本来是出门找人的,谁知那人早就不知去向了。”回来得还刚刚好,巧得听到他的心理话……

夏目没觉得自己是在吃醋,只是单纯的认为,他居然敢去喜欢老板,真是活腻味了。

听夏目是去找人,那言下之意就是她曾到过此地。孟巽有些惊讶,脱口而出地问道:“小目也曾来过此地?”那个“也”,明显是在说他就来过,她也同他一样的来过。

这屋里没谁是傻的,他一说完,一高一低的两道视线,整齐的集中到了他清秀的脸上。

巽哥也到过这里?她要不要继续问下去。就在夏目踌躇的时候,雷言嘴快地说道:“咦,巽,你刚刚不是还否认来过此地么,怎么此时又前言不搭后语了?”他问得很无辜,但无辜的模样让孟巽有揍他的冲动。

万事屋里的三人,各自的身份背影,就像是相互约定过一般,在没事的时候,哪怕是在茶余饭后这种闲得无聊的时间里,谁都不会主动的去探究。当然,自己愿意没事当故事讲的除外。这未形成文字的规定,像坐天平一样从来都没倾斜过。

此时,由于雷言的加入,天平便瞬间的倾斜,似乎还有崩塌的迹象。

雷言的话一落,孟巽就很不客气地丢了个白眼过去,另外送上冷冷的三个字:“不知道。”来避开他的问题。

本就想打听他二人身份的雷言,怎么会被这苍白的三个字给顶回去。他挑眉听了,再笑得如花儿般一样,说道:“看来巽是不愿意讲呢。没关系,没关系,谁没半点往事,谁又没点小秘密的,我一点都不好奇,哪怕巽在这里留了情什么的事,我都不好奇。”

不好奇个屁孟巽想骂人。他分明是在诋毁他,还诋毁得如此有理,如此正义,如此的不费力气。

他与他太犯冲了,回头坚决不再与他多说半个字。孟巽抬眼去瞪雷言,扫过夏目面无表情的可爱脸蛋时,他心里顿时的紧了一下。

那是什么目光……什么眼神……他又不是禽兽,怎么可能处处留情的。孟巽受不了夏目渐渐变得异常的目光,不得不妥协了答道:“好吧好吧,我三年前是路过此地,不过连一天都没待过就去了安逸县。”

当时不是他不愿意待,任谁在满大街都张贴着找自己的悬赏令时,都没谁还傻呼呼的待在危险的地方。

好在那悬赏令上只有他的名字,而无他的画像,不然他可别想来去自由的离开青花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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