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黑色的小猫。

人我没见过,小猫我却见过,正是小雪。小猫跑得很快,从人群之中钻动,动作很灵敏,跑得很快。

我转过身,她就站在我的面前。

我喊道:“小雪,你不要过来,你就站在那里,咱们就看上一眼,就够了。”

喵喵地叫了两声,声音依依不舍。

“你好,我是沈皓天的弟弟沈浩志,我哥哥有事情来不了,我来送你。”年轻人很礼貌,温文尔雅。

我道:“没事了,小雪能够自由跑动,我也没什么牵挂,你回去吧。”

沈浩志将一个厚厚的档案袋递给了我,道:“这是酬劳,由我代交给你的,也是太奶奶的意思,希望你收下。”

我手愣了一下,将档案袋拿过来,打开一看,应该有不少,道:“很好很好,我已经收下来,你回去吧。告诉他,我的确是为了钱来的,再见了,沈浩志,再见了,小雪,再见了,长白山,终我一生,我也不回再来了。”

“最后一句话要带给我哥哥吗?”沈浩志礼貌问道。

我道:“你看着办吧!”

千山万水奔波到这里,只是为了一袋子的钱。

上了飞机,几个小时后,顺利到了江城武汉。

古秀连连夜回三清山,我和戏子,去找了建国叔,一起吃了顿饭。

戏子忽然说道:“狗爷还说过一件事情,那个叫着何青眉的姑娘,体内有一只琼花虫的,要把它逼出来的,别害了人家姑娘的。”

我点点头,倒了一碗烈酒入肚。

建国叔的寿材店又开了起来,并没有什么生意,依旧研究着那本《麻衣神相》,建国叔的徒弟高墨,已经结婚,似乎也要生孩子了。

饭后,我沉浸在江城的夜色里。

夜色之中,江城武汉霓虹灯和所有的城市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江城的灯光在我的眼中,能勾起那些痛苦快乐的记忆。

而其他的城市则不能。

我和七七一起,在半夜的时候,去了我的母校走了一走,路灯一队情侣正在吵架。

“你还爱不爱我?我看到你和别的男生说话了!”男孩子很生气地问道。

“皓辰,我喜欢你,我的脑和我的心,我身体上下的每一个器官都在说我喜欢你。”女孩子豪气地说道。

男孩子道:“可是,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我为你失魂落魄,原本可以吃两碗饭的,可现在一碗饭都吃不下去了。我以为你爱着别人……”

女孩道:“我错了,皓辰,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做彼此的天使好不好,以后我只跟你一个人说话。”

“让我们做彼此的天使吧!”

我和七七掩面走过,忍了许久都没有才没有笑出来。

第二天早起,我和七七回到了萧家村,已经是六月初了,距离我们离开家中,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

刚到门口狗小六和狗小贱飞快地跑出来了,小贱身子潇洒,直接扑上来,舌头就往我脸上舔,我哈哈大笑,将小贱给抱了起来,然后把狗小六给抱了起来。

这小狗狗,在母亲照顾下,长得很健康,很快就能比小贱要高大威猛了。

这次回来,是我觉得最累的一次,几乎不想动,什么都不想。

七七消瘦了不少,母亲见了很是心痛,反复责怪我没好好照顾七七。

我道:“没事的,妈,你给好好调理一下的,你可是养生专家。”

白月明居然和蜗牛乌龟玩得很开心,不过白月明经常就把乌龟给翻了过来,乌龟只得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

一到这个时候,狗小贱飞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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