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损?”
“没错,凶手穿了双磨损严重的鞋子,他经济条件可能不太好。”
闫思弦点头,问道:“现场的红酒瓶呢?”
“关于酒瓶,我有个想法。”吴端道。
闫思弦表示洗耳恭听。
“现场总共发现了三种不同品牌的红酒瓶,而且它们在地上呈三堆,还有就是,凶手曾三次进出厂房,我怀疑22瓶红酒不是次性带到现场的。
我算了下,22瓶红酒,每瓶在750毫升左右,总共将近17升,也太多了,次性灌下去,即便死者的胃被撑到变形,容量也绝不可能有17升那么大。”
吴端继续道:“凶手很可能多次往返于墨城市区和工业园。所以有三个调查方向,其是交通工具,凶手很可能有交通工具,可以调取出城的路面监控,进行排查;
第二是行凶地点,凶手为什么选这片废弃的工业园做为行凶地点?要么他提前踩过点,要么他在附近生活或者在工业园工作过,对作案地点很熟悉,走访周围群众,或许能发现什么;
第三,红酒,走访市内的超市、烟酒行,尤其最近卖特价红酒的地方,交叉对比在两天内买过这三种红酒的顾客。”
“分析得挺有道理,”闫思弦道:“但都是笨办法,走访摸排什么的,大海捞针,太耗费人力了。”
“那你有什么办法?”吴端问道。
“办法没有,倒是注意到了个人。”
“哦?”
“四婶家的葬礼宴席,桌上也有几瓶劣质红酒,不知你注意到没有,正好三种,和现场发现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