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修白松手,皮夹克立即倒转了过来,锋利的龙爪子像钩子样头冲下倒着挂在他小臂上,扑扇翅膀使自己转到正面。它气愤地拿翅尖戳着人类的手臂,然而桓修白戴着金属护臂,感觉不痛不痒。
桓修白抬起手臂,恶魔王的黑眼睛积聚着暗漩涡∶“皮夹克,把你看到的五十告诉我。”
“你说交/配?蠢主人,你和白毛做了什么好事,自己应该更清楚,而不是拿卑鄙的契约强迫个高贵龙神为你重新解释遍人类奇怪的交/配前奏。”皮夹克为显龙威,吐出团冰寒气息,在护臂上堆成了小块雪。
他的主人随意用手指头掉雪,揪住龙肌肉发达的前腿问:“奇怪之处在哪里?皮夹克,你是在我醒来之前找到马车的,透过户你看到了什么?我到底昏睡了多久?”
皮夹克在护甲上来回走动:“你的问题还真多。”
桓修白:“吨香梨。”
它高傲地抬起龙爪子,在昂贵的秘银护臂上磨起了指甲尖,百聊赖地说:“看在你诚心的份上,龙神我就大发慈悲告诉你。”
它吹了吹指甲上的灰,“那小子趁你兽性大发扯衣服时,拍了拍你的傻瓜蛋后脑勺,你就噗通声栽倒了。本大爷在外面敲,他懒惰得连站都不愿意站起来,又摸摸你的脖子,喊你起来给本大爷开门。”
虽然皮夹克的描述全程围绕着它自己,桓修白也基本拼凑出原本的事实。他记得希莫斯在瘟疫村说过自己掌握着读取人思维的咒术,光明教廷的魔法本质属于精神类法术,身为教皇,能够催眠他人并不奇怪。
这么看来,他与希莫斯在水洞结合的那次失忆,连带这次,都是希莫斯单方面对他施展催眠术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