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托尼怕麻烦,把他的车子都留了在纽约,以他的原话说就是“用得着那么麻烦么?到马里布后再买过不就行了?”,于是有部份车子被小辣椒卖出去了,有部份放着,没想到还真的有派上用场的天。
戴着墨镜的棕发男人下车,在秀场的入口外蹲着的狗仔队就唰的把镜头向他转过去。
“斯塔克先生!”
“托尼~托尼~”
纽约的记者可想死托尼·斯塔克了!
自从他离开之后,多少狗仔因此了丢了饭碗?没了托尼·斯塔克的报道销量直线下降,他们每天都要愁写什么新闻好,放着以前,托尼去快餐店吃汉堡都能写大段新闻了,反正只要是跟他有关的东西,人们都会买账。
哈皮向托尼伸出拳头,冲他暧昧的眨眨眼:“祝你今晚有收获。”比如把哪个维密天使拐回去什么的?
托尼对他WINK了下才碰拳。
托尼没打算驻足,随意的向镜头抛了几个飞吻便直接穿过记者往里面走,这时他后方却发生了阵骚动,他回头,恰好看见从车上下来的黑发男人,露出个不怎么意外的表情:“我就知道你会在。”
在片闪光灯里登场的哥谭首富整理了下衣袖,向他走过去,面带微笑:“好久不见了,托尼,在马里布还好吗?”
“怎么突然那么关心我?”
“这是客套说话,你我都知道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的所有想法都瞒不过我的眼睛。”托尼特意指了指自己瞪得很大的双眼,“死心吧,她是不会看上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