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两三天前,鬼屋里来了个人。
这人头乱糟糟的头发,穿着黑的皮夹克,腰间别着把枪,眉目间露着股凶狠劲。
仔细看的话,他的衣服上有些深褐的污渍,因为衣服的黑而不大看的出来。
他进鬼屋,就脱掉了湿了的外套,手腕上绑着节白的纱布,纱布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该死。”他忍不住骂了句。
好不容易从那个鬼地方逃了出来,却因为这鬼天气不得不到这间破屋子里来躲躲。
“ 但愿那群该死的条子别追的那么快。”
他因为三年前的连续杀人事件被判了期,就在周前,他临时拉拢了几个人,计划了这场越狱,个星期的准备时间果然还是太少了,除了他自己,其他几个人全都在半路就被抓了回去,他因为自身的锻炼与那份运气,幸运的逃了出来,因此他的手腕被那群警察打了枪,不过这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他们没有打他的心脏。
休息了会儿,他开始到处翻箱倒柜,试图找出些能用的东西,如果是吃的,那就更好了。
好吧,如果这种地方会有吃的那才有鬼了。
不过还是有些收获的,他从各个角落里找到了些大概是纸币的东西和几本落满了灰尘的书。
那些书上写着歪歪扭扭的字,他看不懂,就把他们扔到了边,那些纸币也是奇形怪状的,上面画着奇怪的图案。而且他们就像是被扔进了洗衣机里搅过了样。
“没用的东西。”他把纸币也扔了。
幸好口袋里还有几根私藏的火腿肠,不然今天他就要饿死在这了。
他爬去了三楼,他记得那里有个上了数个锁的门,但是之前没有管它,现在决定去看看。
那门上的锁少说有20个,他用从厕所找到的斧头个个把它们劈开,他扔掉了斧头,把那破旧的木门踢了开来,然后门就直接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