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滋味压力很大,这也促使我更加勤快的工作,不必再去经历那样的窘境。也是从母亲给我的最后一笔钱起,之后经年我就再也没有伸手管家里要过钱,都是自己挣钱了去回报父母。
和三个男生一起合租的日子过得还是挺快乐的,我们经常六个人在一起打扑克,其中用两副扑克合在一起刨幺是我们最爱玩儿的。有的时候输的一方买好吃的,有的时候我们女生承担刷碗,总之每天都乐此不疲。
六个人一起看电视也是经常出现的场面,六个人一起吃饭是最满足的时刻,六个人一起出去购物买菜是最和谐的时候。
很怀念那段日子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互相安慰互相打气,人多力量大,相对我们三个女孩儿闯天下多了三个男孩儿一切都有了生机和希望。
三个男生里有一个外号叫耗子的男孩儿,中等个头,满脸疙瘩,戴副眼镜,生平最喜欢李玟。平时他赖床不起来只要一放李玟的歌立马起床,哈哈,可见有多喜欢。
第二个男生个头比耗子高一点,梳着卷发,长相很帅气,他的家境还可以,平时吃喝穿戴不用那么愁,很多时候都是他请客。
第三个男生个头非常高,皮肤挺白的,人相对勤快一点,我们女生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都是指使他去做。
这三个男生在一起的共同爱好就是去网吧打游戏,有的时候还熬夜包宿,简直是典型的不务正业。不过那个时候的大学生很多都是这样消遣,只要兼顾学习和工作也无可厚非。
再后来我的父亲也来了我读书的城市打工,他因为有开车的手艺来到市里也一直从事的是这方面的工作。
等父亲站稳脚跟后母亲也跟着来了市里,她因为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就跟着邻居家的家庭妇女找一些适合她们干的活计,也是很勤劳的人。
再后来弟弟和奶奶也陆续来了市里,至此我们一家人也算是在异乡团聚了。虽然来市里打拼多年没有过上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但一家人健健康康都各自有工作,我和弟弟也各自组建了家庭有了住处,也算是都过上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这个世上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毕竟是少数人,大多数人都还是普通人。三穷三富过到老,谁家也不会一直富有,也没有谁会一辈子受穷,只要勤劳踏实肯干总有拨开云雾的一天。
一家人都来城市生活以后,偶尔听家人唠嗑说起家乡那边的事情才知道我毕业后没几年家乡那边我念过的初中也黄了。
还真是造化弄人,我念过的村里小学后来没几年也黄了,初中也是。看来我是一个幸运的人,顺利的一路念完书才走出了山村来到了更广阔的天空。
因为有了更广阔的天空翱翔,才有了今天的我,也才有了写家乡的想法,这个文也才应然而生了。
我爱我出生的山村!我爱我的家乡!我更爱那个美丽的地方和那里的人!
—————————————
结文感言:这个文是我的第一个作品,历经五个多月101章16万余字终于告一段落了。谢谢亲们的一路陪伴很欣慰,期待在我的第二个文起点读书首发《想起雪的故事》能与大家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