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这个多星期做贼似的捂脖子,搞得她现在后遗症非常的严重。只要有人往她脖子上看,就会下意识的认为别人知道了她跟沈清归的奸情。
啊呸!
是沈清归这个狗男人逼迫她成的奸情。
总而言之,她气还没消呢。
这个狗男人竟然还敢提?
提就算了。
还敢用这个来威胁她?
刻印记是吧?
行,她叶大小姐现在就给他深深的刻上个。
叶栀疯起来,连她自己都怕。
她现在眼里只有狗男人的大动脉,踮起脚尖,就往男人的脖子上啃。
使劲吃奶的力气,就想咬得狗男人哇哇叫,让他深刻的记住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沈清归知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过此时他的脑子开始发糊了。
虽然这段时间他跟叶栀有过不少的亲密接触,但也只是发于情止于礼,唯次过线的,也不过是啃了口叶栀的娇嫩脖子。
但那时害怕失去小姑娘的恐惧居多,即使事后想起,也是怎么哄人,哪里像现在这样,这样……
刺激!
小姑娘浑身娇软,呼吸香甜,宛如最致命的毒药,渗入骨髓,勾得他神魂颠倒,神志不清。仿佛只要她开口,他连命都能给她。
所以当脖子上传来刺痛时,沈清归不仅没有反抗,反而还犯贱的放松全身警惕,把自己送到叶栀的口。
任由她发泄,任由她撕咬。
……
作者有话要说: 叶栀:我咬得痛不痛?
沈清归:……还行?
叶栀:你犹豫了,是不是我咬得不够狠。算了,我再咬大力点吧。
沈清归:……默默的伸出脖子……
第三十三章
死胡同是在大河县条很偏僻的巷子里, 原本是以前某个大地主的大院后花园小道。后来大院被拆,慢慢发展扩建 ,就不知不觉间成了某个难以被人发现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