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见有常 是名为颠倒
空中无无常 何处见有常
问曰。一切有为法皆无常相。应是第一义。云何言无常非实。所以者何。一切有为法生住灭相。前生次住后灭故。云何言无常非实。答曰。有为法不应有三相。何以故。三相不实故。若诸法生住灭。是有为相者。今生中亦应有三相。生是有为相故。如是一一处亦应有三相。是则无穷。住灭亦如是。若诸生住灭。各更无有生住灭者。不应名有为法。何以故。有为法相无故。以是故。诸法无常非第一义。复次若一切实性无常则无行业报。何以故。无常名生灭。失故。譬如腐种子不生果。如是则无行业。无行业云何有果报。今一切贤圣法有果报。善智之人所可信受。不应言无。以是故。诸法非无常性。如是等无量因缘。说不得言诸法无常性。一切有为法无常。苦无我等亦如是。如是等相名为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者。一切法性一切论议语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别破散。诸佛辟支佛阿罗汉所行真实法。不可破不可散。上于三悉檀中所不通者。此中皆通。问曰。云何通。答曰。所谓通者。离一切过失。不可变易不可胜。何以故。除第一义悉檀。诸余论议诸余悉檀皆可破故。如众义经中所说偈
各各自依见 戏论起诤竞
若能知彼非 是为知正见
不肯受他法 是名愚痴人
作是论议者 真是愚痴人
若依自是见 而生诸戏论
若此是净智 无非净智者
此三偈中。佛说第一义悉檀相。所谓世间众生。自依见自依法自依论议。而生诤竞。戏论即诤竞本。戏论依诸见生。如说偈言
有受法故有诸论 若无有受何所论
有受无受诸见等 是人于此悉已除
行者能如实知此者。于一切法一切戏论。不受不着不见。是实不共诤竞。能知佛法甘露味。若不尔者则谤法。若不受他法不知不取。是无智人。若尔者应一切论议人皆无智。何以故。各各不相受法故。所谓有人自谓。法第一义净。余人妄语不净。譬如世间治法。故治法者刑罚杀戮种种不净。世间人信受行之。以为真净-->>